答:一、如果是个人销售二手车,涉及的税费种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二手车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因此,如果财产转让收入额小于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之和,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收入额大于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之和,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备注栏次规定:“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因此,个人销售二手车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目前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二、如果是个人购买二手车,在二手车交易场景中,个人作为购买方通常不涉及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备注栏次规定:“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因此,个人购买二手车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目前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