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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